开除我吧


《开除我吧》

  文/缘音

  真的,我在这个店呆不下去了,压抑而且空虚,最难忍受的是每天和老鼠一起上班,我在外面吃,它在里面吃,吃完之后就随便拉。

  在这里我没有可留恋的,很多东西使人厌烦,管理上漏洞很多,制度不完善,福利很差,住宿条件也很不堪,六十平米居然住下十五六人,鱼龙混杂,举哑铃的举哑铃,偷东西的偷东西。还好前几天那个偷东西的人辞职了,宿舍还为此特意装了一把新锁,因为他随时准备着拿自己没有上交的钥匙来光顾我们。今天下了班回去的时候,看见门被砸了,以为是偷东西的回来了,见打不开锁,就砸门,那门砸的真叫惨,听说是用铁锤砸的,我没看见。

  后来我知道,是举哑铃的那为仁兄在凌晨两点的时候睡不着,接着举哑铃,举起来,往地板上摔,再举,再摔,然后三楼的一个女的就上来开始敲门,是用铁锤敲的,敲完之后警察就来了,我说好了,把警察都惊动了,看她怎么讲,没想到她指着被敲变形的门讲,这是我干的,这是我干的!然后那些穿制服的就开始骂我们,其中用的较多的是诸如他妈的和吊之类的句首发语词。骂完了就登记我们的身份证。
  
  制服对我们说,我们这是第二次来这里,第三次来的时候,把你们统统都得带回去,好好收拾收拾。

  奥运年,举哑铃也犯法。

  言归正传。我不想再呆在这里了,我跟领班说,你开除我吧。

  她说,你做得这么好,我开除你干吗?

  我把吧台的瓜子猛往嘴里扔。我说,你看,我偷吃东西,你开除我吧。

  她说,当着我的面不叫偷吃,没有人看见才叫偷吃。不开除你。

  我很郁闷,于是我就写了一个书面的东西给经理,是这么写的:

                通知

      王欢已于2008年7 月19 日递交辞呈,依员工守则之规定,王欢将于
    本月19日离开本店,望知悉。
      如能提前离店,则更为感谢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王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年8月4日

  我以为我写的很拽,可是经理好像比我更拽,一点反应没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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